③爆炸危险度易燃气体、易燃蒸气和粉尘的爆炸浓度用下式来计算:
爆炸危险度的数值 ( 表 3 典型易燃气体的爆炸危险度 ) 越大,则表示其危险性越大,反之则其危险性较小。
火灾危险性分类对于化工生产过程的火灾危险性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在生产或贮存中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以便从开始设计时即作为重点考虑。中国将化工生产和贮存的火灾危险性分别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
①甲类使用或产生闪点< 28 ℃的易燃液体;爆炸下限< 10 %的可燃气体;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在压力容器内超过自燃点的物质。
②乙类使用、贮存或生产中产生闪点为 28 ~ 60 ℃的易燃、可燃液体;爆炸下限≥ 10 %的可燃气体,助燃气体和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生产、使用中排出浮游状态的可燃纤维或粉尘,并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贮存物质中在常温下与空气接触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危险物品。
③丙类使用、贮存或生产中产生闪点≥ 60 ℃的可燃液体;可燃固体。
④丁类对非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他用的各种生产;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和贮存。
⑤戊类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非燃烧物质的生产。
甲类的危险性为最大,应重点采取措施。
防火、防爆的基本措施火灾、爆炸的危险性取决于可燃物的种类、性质及用量,生产装置区域及厂房空间的大小,生产装置的技术状况和先进程度,通风换气条件和设备,以及装置是否可能泄漏和操作是否可能出差错,等等。因此,通常采取的基本措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