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
众所周知,安全帽是名符其实的"生命帽”,安全带是千真万确的“救’生带”和“保险带””。因此,规程规定 并三令五申,任何人进入电力生产、基建现场时,必须带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然而,安全帽与安全带在使用中,却普遍存在着习以为常、司空见惯、见而不管的频发性违章行为。为此,笔者进刍之言:
1.安全帽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安全帽是用于保护头部,防撞击、挤压伤害的有效护具,是实施“安全长一”的具体行为和外观标志,是对进入现场所有人员的强制性规定和最低要求。但是,不少人对安全帽的功能和作用认识不足,使用的自觉性不高。经常出现天气炎热不愿戴,工作繁忙忘记戴,掉以轻心压恶戴, 护发爱镜免强戴,领导不在场偷不戴等等。还有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不规 范使用安全帽,其行为屡见不鲜。具体表现在:戴安全帽不系扣带或者不收紧,有的扣带放在脑后或帽衬内有的将帽舌戴在脑后或两侧,有的安全帽后箍不按头型调整箍紧.有的把安 全帽当作小板凳坐或当工具袋使用,甚至使用损坏的或不合格的安全帽。这样,外观上看戴着安全帽,实际上戴法不正确,形同虚设。总之,对安全帽,还未真正做到“叫我戴,转变为我要戴”。在应戴和必须戴安全帽的使用场所,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尚不能做到以身作则,也影响了职工正确使用安全帽的严肃性。
2.使用安全带中存在的问题
安全带是用于防止坠落事故发生的“保险带”,它是高处作业时防止由于操作人员失误或设施有缺陷而发生人身伤亡的“救命带”。因此,一切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规程明文规定,凡在离地面2m以上的地点进行作业,都应视为高处作业(包括室外35kV互感器、避雷器、隔离刀闸、断路器等)。高处作业者活动面积小,四面临空,受外界影响大是一项复杂、危险的作业。因此,年龄不满18周岁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者及酒后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但在具体使用安全带的过程中,违章进行高处作业的大有人在。有的人在表备、架构上作业时,安全意识较淡薄,不愿使用安全带,忽视了作业失误和设备缺陷发生的可能性,失去了可靠的人身保护;有的认为离地面不算太高,系用安全带工作不方便,即使坠落也无多大危险,思想上不想使用安全带;还有的人在作业项目简单、任务急、操作时间短的情况下,忘记使用安全带。以上诸多违章行为时有发
生。安全带的拉力试验标准和试验周期虽有明文规定,但机械强度不够的、未做试验或超周期使用的也很普遍,试验周期标志磨损丢失的也较为严重,高处作业前对大、小安全带的检查也较为粗心。总之,高处作业不安全的各种因素尚未从根本上消除。
提高认识,强化管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本对策。首先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从自己做起,言传身教,率先垂范,在使用安全帽和安全带上,起模范带头作用。在购置防护用品上配足配齐,舍得花本钱。在正确作用上下功夫,在考核上动真的。其次是健全能具体操作的规章制度,使职工有章可循.右据可依。对于作业人员,应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克服侥幸心理和随心所欲的心态,根除图省事、怕麻烦、违章蛮干的行为,方可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