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第80号令规定,废止第1号令第六条规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即LA。自2015年7月1日起实行。
以下为2005年7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第1号令第六条,现已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