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刺激性气体的危害与预防
许多工业生产过程都存在刺激性气体,如电焊、电镀、冶炼、化工、石油等行业。这些气体多具有腐蚀性,经呼吸道进入人体可造成急性中毒。刺激性气体对机体的毒作用的共同特点,是对眼、呼吸道粘膜及皮肤都具有不同程度的刺激性。一般以局部损害为主,但也可引起全身反应。“三酸”蒸气既可刺激呼吸道粘膜,也可引起皮肤烧伤;长期接触低浓度酸雾,还可刺激牙齿,引起牙齿酸蚀症。氯、氨、二氧化硫、三氧化硫等水溶性大,遇到湿润部位即易引起损害作用。如吸入这些气体后,在上呼吸道粘膜溶解,直接刺激粘膜,引起上呼吸道粘膜充血、水肿、和分泌增加,产生化学性炎症反应,出现流涕、喉痒、呛咳等症状。氮氧化物、光气等水溶性小,它们通过上呼吸道粘膜时,很少引起水解作用,故粘膜刺激作用轻微;但可继续深入支气管和肺泡,逐渐与粘膜上的水分起作用,对肺组织产生较强的刺激和腐蚀作用,严重时出现肺水肿。
刺激性气体的预防重点,是杜绝意外事故,防止跑、冒、滴、漏,并作好废气回收及综合利用。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机械化和管道化采用自动控制技术,自动调节以维持正常操作条件,防止事故发生;提高设备的密闭性,防止金属设备腐蚀破裂;根据生产工艺特点选用合适的通风方法。加强个人防护,大量接触酸、碱等腐蚀性液体毒物时,应穿戴耐腐蚀的防护用具,如聚氯乙烯、橡皮制品、橡皮手套、防护眼镜、防护胶鞋等;戴防毒口罩或防护面具;涂皮肤防护油膏。加强健康监护,做好岗前及定期体检,发现有过敏性哮喘、过敏性皮肤病或皮肤暴露部位有湿疹等疾患、眼及鼻、咽喉、气管等呼吸道慢性疾患、肺结核(包括稳定期)以及心脏病患者,不应做接触刺激性气体的工作。
(1)二氧化硫
二氧化硫主要来自含硫矿物燃料(煤和石油)的燃烧产物,在金属矿物的焙烧、毛和丝的漂白、化学纸浆和制酸等生产过程亦有含二氧化硫的废气排出。二氧化硫是无色、有硫酸味的强刺激性气体,易溶于水,与水蒸汽接触生成流酸,对眼睛、呼吸道有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 可引起喉咙和支气管发炎,呼吸麻痹,严重时引起肺水肿。它是一种活性毒物,在空气中可以氧化成三氧化硫,形成硫酸烟雾,其毒性要比二氧化硫大10倍。二氧化硫对呼吸器官有强烈的腐蚀作用,使鼻、咽喉和支气管发炎。当空气中SO2浓度达0.0005%时,嗅觉器官就能闻到刺激味;达0.002%时,有强烈的刺激,可引起头痛和喉痛;达0.05%时,可引起支气管炎和肺水肿,短时间内即可造成死亡。我国二氧化硫安全卫生标准为15mg/m3。
(2)氮氧化物(NOx)
氨氧化物主要来源于燃料的燃烧及化工、电镀等生产过程。NO2是棕红色气体,对呼吸器官有强烈刺激,能引起急性哮喘病,实验证明,NO2会迅速破坏肺细胞,可能是肺气肿和肺瘤的病因之一。NO2浓度在1~3ppm时,可闻到臭味;浓度为13ppm时,眼鼻有急性刺激感;浓度在16.9ppm条件下,呼吸10min,会使肺活量减少,肺部气流阻力提高。
(3)光气
职业性急性光气中毒是在生产环境中吸入光气引起的以急性呼吸系统损害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光气生产中,氯代烃高温燃烧中,光气进行有机合成,制造染料、农药、医药等生产中均可接触到光气。生产环境光气浓度在20~30mg/立方米时,可发生急性中毒,100~300mg/立方米,接触10~15min可致严重中毒或死亡。
临床主要引起呼吸道粘膜刺激症状,重者引起支气管痉挛,化学性炎症、肺水肿、窒息等。急性中毒治愈后,一般无后遗症,重度病例可留有明显的呼吸系统症状或体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