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防治职业病 责任重在企业预防
防治职业病重在企业落实,责任在于日常预防。企业需向职工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医学健康检查和健康相关资料的收集,以预防为目的根据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史。连续性地监测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分析劳动者健康变化与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并及时地将健康检查和资料分析结果演讲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己,以便及时采取干预措施,维护劳动者健康。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岗期间、离岗时和离岗后医学随访以及应急健康检查。
采用有效的防护设施和劳保用品,早期发现职业病、职业健康损害和职业禁忌证;跟踪观察职业病及职业健康损害的发生、发展规律及分布情况;评价职业健康损害与作业环境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及危害程度;识别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高危人群;进行目标干预。改革生产工艺。对职业病患者及疑似职业病和有职业禁忌人员的处置与安置等;评价预防和干预措施的效果;为制定或修订卫生政策和职业病防治对策服务。
不断的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应当依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演讲并向劳动者公布。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一个月对高毒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检测;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