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强化预防 降低职业病几率
职业病防治工作涉及卫生、安全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建设等多个部门,切实落实用人单位作为职业病防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一些地方各职能部门之间不仅没有建立起畅通有效的工作机制,监管职责尚未得到很好的落实,而且服务企业、服务劳动者、服务经济发展的执法理念和执法意识没有形成,不仅导致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也导致企业对职业卫生执法的不理解、拒绝,甚至抵制。不少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很大差距,重短期经济效益、轻职业病防治投入,职业病防治意识淡薄,职业健康管理薄弱,作业环境恶劣,缺乏有效的防护设施,导致工作场所职业有害因素水平超标十分严重,又未提供有效的安全防护用品加以弥补,劳动者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结合本单位、本行业的职业特点,要严格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优先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加大尘毒危害治理力度,不时改善劳动条件,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投入和劳动者劳保用品防护力度。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自律管理作用,发挥行业大型企业的带头作用,积极扶持中小企业的职业防护。要做好群众性劳动维护监督检查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生命平安和身体健康。要积极制定经济激励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履责,积极推动劳动维护产业的发展。职业病防治应紧紧围绕需求开展工作,以需求为导向,包括政府需求、企业需求、劳动者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处置好计划和市场的关系,立足从源头上解决当地的职业卫生问题,立足从源头上解决企业的职业卫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