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生产单位,由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每年进行一次审核。对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产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可以委托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进行不定期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性能检验。
生产单位应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有效期届满90日前,按程序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有效期内,生产单位的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变更的,应按程序申请换证;生产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通信地址等档案信息变更的,应办理变更手续。
友情提示:
本文由上海畅为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我们不仅是上海的劳保用品代理商,更是代尔塔和雷克兰的一级代理商。我们不仅仅提供的是品牌的产品,更是品牌的服务!
每一份产品,每一份放心”我们的庄严承诺!“服务于安全!服务于健康!”是我们的目标!我们将给您的员工提供国际一流的安全保护 。
我们会以优良的品质和服务来保证阁下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和美好未来。